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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险—人身保险中的等待期

时间:2023-10-08 11:17:04

来源:作者:hz点击:    阅读量:9788

以案说险—人身保险中的等待期

【案例】

2020年8月,李女士通过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一张重大疾病保险,保险金额10万元。2020年10月,李女士通过官方App办理保单贷款。2021年5月,因未及时偿还贷款,保单失效。2021年6月,李女士办理保单复效。同年11月,李女士因身体不适就医,被确诊患有子宫癌,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。保险公司经调查,李女士本次属于等待期出险,遂向李女士作拒赔决定。

【以案说险】

1.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内,发生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,这段时间就叫等待期,也叫观察期或免责期。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要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的逆选择行为,一般人身保险中的寿险和健康险,都会设置等待期。保单在失效后办理复效,会重新计算等待期。           

2.保单贷款,是以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作担保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贷款。当保单贷款本息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,保单就会失效。本案中李女士因未及时偿还保单贷款,导致贷款本息超保单的现金价值,合同失效,引发后续等待期确诊重疾未能获得赔偿。保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时应重点关注需还款时间,避免因疏忽导致保障权益受到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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